專賣局 | 全台ATM分佈網
專賣局廳舍於1922年完工,此處直至公賣局在2002年民營化作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之前,一直為台灣專賣事業的中心,現今仍為臺灣菸酒公司的總部所在。
此條目介紹的是臺灣日治時代的專賣局與其廳舍。座標:
25°2′2.6″N 121°30′53.53″E / 25.034056°N 121.5148694°E / 25.034056; 121.5148694專賣局為台灣日治時期的公賣機構,設立於1901年。隸屬於臺灣總督府轄下,後於1945年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於1947年再改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其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府城南門旁,此處直至公賣局在2002年民營化作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之前,一直為台灣專賣事業的中心,目前列為國定古蹟保護,現今仍為臺灣菸酒公司的總部所在。
日治時期[編輯]明治三十年(1897年)1月21日臺灣總督府頒布《臺灣阿片令》,並於1897年4月1日實施,將鴉片生產與販售列入專賣。[1]:55
於1901年合併臺灣鹽務局和臺灣樟腦局,將鹽和樟腦專賣機關統一;1905年實施香菸專賣。專賣所衍生的專賣收益已經達台灣總督府收入的40%,為了統馭該制度,台灣總督府於1913年在台北南門近郊,覓地並興建專供專賣局所使用的官署建築。1922年實施酒類專賣。
在二戰期間,於1942年將火柴納入專賣,並合併臺灣總督府殖產局的度量衡所。於1943年,臺灣與日本同步實施石油專賣[2]。
此外,專賣局自1927年4月發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報》,以登載與專賣局相關的法律、命令、告示等公告[3]。
戰後[編輯]專賣局於二戰後的國民政府時代,除了名稱以公賣局取代專賣局且營業項目去除鴉片之外,其建物利用狀態、甚至其官署制度組織幾乎完全相同。不過因為戰後公賣制度上有著如貪污的許多重大瑕疵[來源請求],1947年2月28日,公賣局設於本町的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今 彰化銀行台北分行)成為二二八事件的起火點。1950年代,公賣制度首度修正,食鹽取消專賣,石油交由台灣中油專賣,度量衡與火柴轉交民間私營。1960年代末期,再釋出樟腦專賣權,只剩下菸酒專賣。菸酒專賣也於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