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與慰問 | 全台ATM分佈網
一、「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者,如為低或中低收入戶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一般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一萬元。
發布日期:110-11-17 資料來源:服務照顧處急難救助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救助:
一、「遭受意外傷害致生活陷於困境」者,如為低或中低收入戶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一般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一萬元。 二、「罹患重病、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入困境」者,如為低或中低收入戶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一般榮民、榮眷及遺眷,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一萬元。 三、「榮民死亡致無力殮葬」,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二萬元。 四、「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家」之榮民,酌情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額為新臺幣一千元。 五、「就養榮民亡故」,自亡故之日起六個月內,其無職業現居住於臺灣地區之配偶或直系血親,持本人有效之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者或榮民證者,發給一次性重點救助金新臺幣三萬元。
榮民三節慰問 一、視年度預算額度,由榮服處自第一類依序核發榮民三節慰問金,至預算支用完畢為止,同一類別中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每戶每節核發慰問金新臺幣三千元: (一)具低收入戶身分之榮民。 (二)具中低收入戶身分或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榮民。
二、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義務役參戰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就養榮民,由榮服處核發三節慰問,春節每人核發慰問金新臺幣三千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核發慰問金新臺幣二千元。
榮民遺眷慰問 一、榮民遺眷三節慰問:視年度預算額度,由榮服處自第一類依序核發遺眷三節慰問,至預算支用完畢為止,同一類別中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每戶每節核發慰問金新臺幣三千元: (一)具低收入戶身分之遺眷。 (二)具中低收入戶身分或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遺眷。
二、喪葬慰問:服役十年以上而未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