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 全台ATM分佈網
Pleasereviewifthere'sanythingundoneatthe“SchoolLeavingProcedureSystem”afterJanuary6th,2020.(fromyourstudentinformationsystem.).
恭喜各位同學順利完成現階段學業並獲頒學位,在離開母校之前,須先完成離校手續,有關辦理程序暨注意事項如後,敬請詳閱並惠請配合,相信必能加速辦理進程:
一、109年1月6日後自行於本校網站「離校手續查詢系統」中查詢是否尚有未完成事項: (一)歷年修習課程,均須有成績紀錄,並取得符合畢業資格之學分。 (二)98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尚須符合本校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辦法所定之標準始可畢業,若已符合資格,但系統仍未處理者,請務必於離校截止日(109年2月14日)前逕洽語言中心辦理。 (三)本校相關辦理離校手續單位〈各學系所、圖書館、圖書館推廣服務組、保管組、出納組、僑陸組、比較法資料中心、學生諮商中心、宿輔組、國際事務處等單位〉均須顯示「已核准」;若未核准,請逕洽該單位辦理。 *比較法資料中心及圖書館推廣服務組,學士班學生免辦。[1]
二、前項均完成後,始可攜帶學生證正本,至三峽校區行政大樓三樓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洽詢電話02-86741111轉各系所承辦人: 中文系、應外系、會計系、歷史系、資工系、電機系、資管所、自然資源所、犯研所、民俗所-鄭小姐(分機66254) 經濟系、社會系、社工系、統計系、金融系、休閒運管系、國企所、財務金融學位學程-洪小姐(分機66101) 企管系、不動產城鄉系、財政系、通訊系、城市治理學位學程、多媒體產碩專班、資通科技產碩專班、-陳先生(分機66107) 法律系、公行系、都計所-陳小姐(分機66106)
【備註】
1. 畢業生若遺失悠遊卡學生證者,除填具遺失切結書外,尚須填寫「數位學生證掛失、退費申請單」[2]。 2. 畢業證書應由本人領取;本人如不克親自到校辦理,應附委託書及畢業生身分證影本、學生證正本,交付被委託人代理領證事宜。 3. 中文畢業證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請自行黑白影印畢業證書(不限張數),並將畢業證書正本、影本送至註冊組核章後,再送文書組加蓋關防。 4. 畢業生若為役男,請申請歷年成績單一份至軍訓室申請折抵役期。 5. 寒假辦理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