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學員須知 | 全台ATM分佈網
-其他相關文件(例:報名學分班者,請參照學分班/繳交文件...)‧諮詢電話:(02) ...
下列規定事項關乎學員權益,請詳閱: ‧請儘速辦理繳款事宜以完成報名手續(未繳費者不認定完成報名手續) ,未繳費者恕不保留名額。 ‧請妥善保存繳費收據及上課證,以便辦理轉班或退費手續(請詳見"退費/轉班辦理須知")
退費/轉班辦理須知 : 1. 達預定開課時間,倘招生人數不足,本校得延長招生期間,再不足則通知學員不開課,並給予全額退費(需憑收據辦理) 。 註: 若因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導致該期課程順延並影響後期課程順延開班,則不符全額退費範圍
2.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或對當期課程有疑慮者,自開班日起一週內可辦理轉班申請(一日班、短期班、講座...等不適用),逾期恕不受理;且請先確認欲轉之班級是否開班,以免影響個人權益;學費高班轉低班,不退已繳差額亦不保留,學費低班轉高班,應補足差額;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以受理;申請退費者須依據"◎退費標準"辦理。
3. 無法如期上課之學員,本部僅接受轉班或退費申請,請於當期辦理退費或轉班,所有班級概不得保留至下期,凡轉班者不得再辦理退費。
4. 轉班、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 ◎退費標準 (教育部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政府專案之轉班退費辦法另有相關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5. 退費辦理辦方式 。退費須符合"◎退費標準"(見第4點) 。退費一律憑收據正本辦理並繳回收據,正式收據遺失,酌收掛失費200元。 。刷卡繳費者,退費需憑原信用卡辦理,學費退回原信用卡帳戶。(傳真刷退亦可) 。依實踐大學會計作業規定,非刷卡退費者,一律以匯款方式辦理退費(入帳作業需時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