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學員須知(108年 ... | 全台ATM分佈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學員須知(108年4月23日修正).
發布日期: 108-04-23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組 最後更新日期:109-12-24 資料點閱次數:12678壹、報到 臺北院區學員須於研習期間上下午開課前30分鐘內,持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e等公務園」APP,並至各班期上課教室以定位報到或至教室外公播螢幕掃描QR Code報到;或憑身分證至各班期上課教室刷卡機進行報到作業,逾時者須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特殊班期則依該班期之研習通知辦理。
貳、上課時間 原則為每日上午9時10分至12時,下午1時40分至4時30分,計6小時,實際上課時間以本學院公告之各班期課程表為準。特殊班期則依該班期之實施計畫辦理。
參、差勤 一、學員請假應先填寫請假紀錄單,必要時連同證明文件,送交班務人員後,方得離班。 二、學員在參訓期間請假,應扣除其請假時間之學習時數認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退訓: (一)訓期1週以下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四分之一。 (二)訓期超過1週,在2週以下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 (三)訓期超過2週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 (四)混成學習或其他特殊班期依其實施計畫規定,已達退訓標準者。 三、准假權責: (一)請假在6小時以內者,由班務人員核准。 (二)請假超過6小時者,由辦班組室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三)特殊班期之准假權責,依其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四、學員參訓期間之請假及退訓紀錄,由本學院併同學習時數認證上傳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供其服務機關參考,並按月彙整學員請假及未到訓名單通知各主管機關。
肆、 學習評量 學員參與辦理課程測驗之班期,如未於規定時限內通過測驗標準者,本學院不發給學習時數認證。
伍、 問卷填答 學員請於結訓當日晚上10時前登入「e等公務園」APP填答研習滿意度問卷及講座滿意度問卷。
陸、用餐 一、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