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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華郵政快遞費用之計價,係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雲嘉南或東部辦事處郵寄護照至申請人指定地址之快遞費用計算,外交部發照地點與指定地址同縣市(或同 ...
發布日期:110-02-01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194077
在國內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自100年7月1日起必須親自辦理,親辦方式有以下三種:
首次申請護照民眾可依據本人身分及需求,選擇以下一種方式向外交部申請護照,詳細申辦資訊請點選說明書可連結網頁說明書及下載表格:
註:法定代理人指依法得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父或母或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有2人以上者,得由其中1人為之。
為便利首次申辦護照民眾,外交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提供「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自109年8月11日起於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全面開辦。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備妥文件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送件,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8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或是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
*本案於109年8月11日至12月11日舉辦之抽獎活動得獎名單已公告於本局網頁最新消息[1]。
首次申請護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的在臺設有戶籍國民
※不適用對象:(1)急需使用護照;(2)具僑居身分;(3)在臺無戶籍國民;(4)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不適用對象之申辦方式及地點請詳「備註[2]」第一點)
申辦程序
一、申請
(一)檢附應備文件(應備文件均為正本,請詳「應備文件表[3]」)
新式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且未請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1份)。 護照用照片2張(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4]」)。 未婚且未滿18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請詳「備註[5]」第二點)簽名同意申辦護照。若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到戶所申辦,請法定代理人繳驗新式國民身分證,並在戶所電子簽名板顯示之護照申請書簽名;若法定代理人未陪同申辦,須事先填妥「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