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沒告訴你的祕密:任何人都能申請的急難救助金(上) | 全台ATM分佈網
在條件之內,只要是父母持有重大傷病卡即可申請(如:癌症)兩萬元的補助,以這個角度而言,其實是相對容易撥款的救助金。三、行天宮急難濟助金與其他民間基金會等‧‧‧‧ ...
首圖來源:humanosphere[1]
遇到意外或是疾病時,舉凡手術、住院、看護、輪椅,要花得錢琳琅滿目,要是保險沒有理賠,很容易因為臨時的醫療與照顧支出就讓一個家庭陷入困境,其實,除了政府的健保之外,社會上還是有許多的資源可以申請,也不乏大家最關注、最直接的資源,「錢」,也就是直接撥款給你的經濟支持,不說你不知道,甚至有人人都有機會使用(無申請限制)的緊急補助金,別小看這些救難金,小至$5,000現場直接給,大至$60,000還能每月領,一來是政府提供給民眾的保障以及慈善機構的福利,對於經濟是很大的支持,更能幫助一個家庭度過難關,當然,也有機會幫上我們自己。
常見的急難救助金可依據申請的資格分為三種,無申請資格限制、中低收入戶才可申請以及特定疾病患者才可申請。而因為是補助,自然也會看到常見的那句老話,「已獲得其他補助者不得申請」,申請前還是先確認各自的額度之後再決定。另外也有許多基金會是個案處理,所以可以多看幾個方案再決定。
《無申請資格限制》的急難救助金
一、內政部馬上關懷專案[2]金額:$10,000~$30,000 時限:緊急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 條件:負責家庭經濟重擔的成員因故無法工作致影響生計者皆有機會 關鍵:經醫師確認後,提醒醫囑上需加註「無法工作」 申請處:向村里辦公室/區公所申請 「馬上關懷」,顧名思義就是即時迅速的意思,而且因為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所以跟地方區公所或是辦公室就可以申請,隔天就能收到里長以及社工的慰問訪視,錢下來的也非常快,嚴重者甚至可能於訪視時即直接先發$2,000~$5,000的救助金應急,除此之外,因為是與地方的村里長連結,所以也能取得經濟以外的實體協助如飲食、住所、照顧等其他社區的扶助資源。
二、教育部急難慰問金[3]金額:$5,000~$60,000 時限:緊急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 條件:學生因病住院/死亡,或學生家長一方重大傷病/死亡…等。(詳細條件)[4] 關鍵:發予學生以及學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