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輸入之電話號碼,供未來查詢線上取號及預填表單使用。 | 全台ATM分佈網
歡迎您使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填表單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提供存簿存款、存簿提款、郵政匯票、入戶匯款、跨行匯款及壽險申請/變更各類通知單寄發 ...
歡迎您使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填表單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提供存簿存款、存簿提款、郵政匯票、入戶匯款、跨行匯款及壽險申請/變更各類通知單寄發方式等交易之線上預填表單,使用前請您詳讀以下注意事項: 一、使用本服務,須遵循本公司系統公告、各項相關規章及金融法規。 二、本服務僅提供申請人線上預先填寫各項交易表單,申請人仍須備妥辦理業務所需資料並親臨本公司櫃台(非通儲戶提款請至原開戶局)辦理後續交易程序,以取得完整之服務,如交易表單資料填寫錯誤或與臨櫃辦理業務所需資料有不符情事,申請人仍須重新填寫紙本相關表單或備妥所需資料,以辦理後續交易程序。 三、申請人完成線上預填表單填寫後,系統會產生一組預填單條碼序號,可憑預填單條碼至郵局櫃台辦理,同一申請人每日最多可預填50筆表單,該預填表單資料自預填當日起算45個日曆天內有效,逾期自動失效且不另行通知。 四、申請人如係透過「以網路郵局登入」者,可於每次預填存提款及匯款交易下方勾選「☑設為常用預填單」,相關資料輸入完成後,系統會寫入儲戶「常用預填單」資料庫,提供申請人下次點選使用,本公司「常用預填單」提供每一儲戶最多設定999組資料;「常用預填單」資料保存效期如逾5年未使用,本公司將進行資料刪檔,如欲再次使用須重新設定。
郵政儲金匯兌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版本110.03) 一、親愛的客戶您好,由於個人資料之蒐集,涉及臺端的隱私權益,郵局向臺端蒐集個人資料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應明確告知臺端下列事項: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 (二)蒐集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五)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二、有關郵局蒐集臺端個人資料之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及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內容,請臺端詳閱如下: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特定目的說明 1.業務類別:存匯業務 2.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 022外匯業務 036存款與匯款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