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 全台ATM分佈網
本所依據「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掌理區政業務;設置區長1人、主任秘書1人,設下列各課、室,分別掌理各項業務及市政府授權事項,預算員額102人。
本所依據「臺北市各區公所組織規程」掌理區政業務;設置區長1人、主任秘書 1人,設下列各課、室,分別掌理各項業務及市政府授權事項,預算員額102人。
組織架構圖如下:
區本部[1](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包含區長、主任秘書共2人。 本所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如下: 一、民政課[2](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38人):掌理自治行政、選舉、災害防救、環境衛生、公共衛生、國民教育、國民體育、民防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二、社會課[3](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10人):掌理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全民健康保險、社區發展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三、經建課[4](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5人):掌理區民活動中心新建、修繕工程、地政、工商、農政、參與式預算及其他有關基層建設事項。 四、兵役課[5](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6人):掌理兵役行政、國民兵組訓、徵兵處理、兵役勤務、後備軍人管理、替代役業務及其他有關役政事項。 五、人文課[6](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6人):掌理人口政策宣導暨新移民生活輔導、文化藝術、社區藝文、禮俗宗教、慶典活動、史蹟文獻、觀光宣導及其他有 關文化事項。 六、秘書室[7](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27人):掌理文書、印信、庶務、會議、出納、研考、資訊、法制、公共關係及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七、政風室[8](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1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八、會計室[9](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3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九、人事室[10](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3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調解委員會[11](開啟新視窗,檔案格式為PDF檔)(1人):掌理法律調解及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