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須知 | 全台ATM分佈網
業者須注意,除食品外,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等,都需要向食藥署各港埠辦事處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先瞭解貨品分類號列.食藥署於2018年 ...
邊境查驗進口食品須知
自國外輸入食品,凡作為販售等商業用途,都應該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出輸入食品查驗申請,經過報驗、書審、抽驗等程序,查驗結果符合規定才能進口。
業者須注意,除食品外,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等,都需要向食藥署各港埠辦事處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
先瞭解貨品分類號列
食藥署於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 F01、F02 貨品分類表」,新增 9 個含食品輸入規定之貨品分類號列,目的是為確保輸入食品的安全,以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30 條公告。
因此 2018 年 10 月 15 日止,共計有 2,613 個號列,經公告輸入如屬食品用途之產品,應向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
輸入規定 F01 計 2,042 個號列 輸入規定 F02 計 121 個號列 輸入規定 508 計 367 個號列 其他食品相關複合輸入規定計 83 個號列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
要如何查詢貨品分類號列(也稱 CCC Code 或 CCC 號列)?要如何知道產品應該要遵循輸入規定 F01 或 F02,還是有其他輸入規定需要注意?
有兩種查詢方法,第一種使用系統快速查詢,在中文或英文貨名部份,因支援部份貨品名稱,因此可當成關鍵字使用,查詢出來的資料,除「貨品分類號列」外,更有對應「 輸入規定」和「 輸出規定」等資料,非常方便。
另一種是表單查詢,使用「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其他相關輸入規定」等檔案或頁面對應查詢,此查詢方式優點是,可見該份資料全項展開的內容,以「輸出入貨品分類表」為例,可一次取得全部輸出入貨品分類資料。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