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怨@ 流浪到另一個荒野的君邦 | 全台ATM分佈網
聯合報101年12月17日就曾經刊載一篇名為「要等多久才開庭」的社論短文,對於...萬元,裁定命原告於收到裁定後五日內補繳裁判費,原告收到裁定後,認為訴訟 ...
司法改革喊了那麼多年,民眾真正感受了多少?司法是不是真正回應了人民的期待?在去年司法院一份統計101年律師對司法改革成效滿意度調查報告綜合結論指出:在各項司法人事項目中,以法院行政人員辦案態度滿意比率最高,而對於各項審判過程與結果,則以審判獨立滿意度最高,在便民措施及制度改革方面,部分指標有進步,但對於司法人員品德操守、法官問案態度,卻呈現同步下降的趨勢。
聯合報101年12月17日就曾經刊載一篇名為「要等多久才開庭」的社論短文,對於法官開庭逾時,當事人苦苦等候開庭的現象加以痛責,而最近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郭松濤,則在法務部的「法務通訊」期刊中,為文論「司法改革應從最高法院做起」,文中指出:速審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數件重大刑案適用速審法,判決宣示後,輿論嘩然,莫不搖頭嘆息,這些案件所以遲遲未能確定,而需要適用速審法,應歸於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如未能「改革從最高法院做起」,則司法改格將永無達成之日。
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最主要來自三方面:第一是司法風氣,其次是裁判品質,第三則是司法效率。司法風氣端賴全體司法人員潔身自愛,尤其是職司審判的法官,必須秉持良心,不接受關說,不循私舞弊,不貪贓枉法,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裁判品質則除了加強法官法學素養、培養專業法官以外,尚須統一裁判見解,減少判決歧異,讓人民對司法產生信賴;而在司法效率方面,則應落實案件管考,避免案件停滯遲延,行政人員從收發分案到保管卷宗的書記官,必須層層管制,避免因為分案錯誤或者送達遲延影響案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