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章>「111年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招生」 | 全台ATM分佈網
1.考試命題範圍,依據現行教育部公佈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本年度應屆畢業生適用)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各考科之測驗目標設計試題,但非以課本內容為限 ...
111年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招生簡章壹、報名日期:111年3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考試日期: 一、初試:111年5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複試(口試、體檢、體測等):111年7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複試依照組別、名次分梯次辦理複試。
參、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郵寄報名表件」方式。 肆、報考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青年,年齡在25歲以下(即中華民國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於報名時學歷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畢業或高級職業學校普通科畢業者。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各類高級職業學校附設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進修學校畢業者。 三、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附設進修(補習)學校(含空中補校)結業,並取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者。 四、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畢業或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畢業者。 五、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附設之職業類科畢業者。 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進修(補習)學校(含空中補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段(原延教班)結業,取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者。 七、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附設之職業類科進修(補習)學校(含空中補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段(原延教班)結業,取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者。 八、持有國外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畢業證件,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者。(請檢附合法翻譯社中文翻譯本) 九、持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相當於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證明書者。 十、其他資格請參閱正式簡章
伍、招生類組、考試科目:
招生組別招生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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