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海協會的任務是什麼? @ reynol10的部落格:: 痞客邦 | 全台ATM分佈網
為了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並兼顧兩岸情勢,行政院乃協助民間各界籌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協助處理政府處理 ...
政府於七十六年十一月二日開放台灣地區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對於增進兩岸人民彼此的瞭解固有正面之意義,但也由於接觸之廣泛,而衍生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書查(驗)證、財產繼承、婚姻關係、經貿糾紛等諸多問題。為了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並兼顧兩岸情勢,行政院乃協助民間各界籌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協助處理政府處理相關大陸事務。七十九年十一月廿一日召開海基會捐助人會議,並舉行第一屆董監事第一次聯席會議,通過「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八十年二月八日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許可,並於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三月九日正式對外服務;八十年四月九日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簽訂委託契約,處理有關兩岸談判對話、文書查驗證、民眾探親商務旅行往來糾紛調處等涉及公權力之相關業務。
海基會依章程規定目前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二人、主任秘書一人,及文化服務處、經貿服務處、法律服務處、旅行服務處、綜合服務處、秘書處等六處,暨人事、會計兩室,另配合政府政策就近服務中部及南部地區民眾,設有中區服務處及南區服務處。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於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
海協成立以後的工作重點主要有4項:
一、逐步建立和發展與台灣島內外民間團體和人士的聯繫與相互合作,發揮民間力量,共同促進兩岸的直接三通和雙向交流。根據國台辦的授權,協會將負責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有關團體進行聯繫,處理相關問題。
二、將就合作打擊台灣海峽海上走私、搶劫問題與台灣授權團體海基會具體商談。
三、協會如受到委託,也將協同有關方面與台灣授權團體或人士就處理台灣海峽海上漁事糾紛和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之居民及相關問題進行商談。
四、協會將積極為台灣島內外各團體、各界人士提供有關祖國大陸投資、貿易和其他交流活動的政策、法規等咨詢和服務。同時也積極向祖國大陸有關方面和地方提供對台文化、學術、體育、科技交流等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