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服務產業鏈1》拆解博弈服務台灣從事上游、中游都合法 ... | 全台ATM分佈網
2020年11月25日—不過,博弈產業並非僅有「賭場」,其涉及之廣,甚至形成綿密的產業專業分工、代工,從硬體上,舉凡博弈使用的產品撲克牌、骰子、骰盅、輪盤 ...
博弈服務產業周邊產值龐大,其樣態之多樣,並非一般人所想像的只有「賭場」而已。 圖:楊南平提供
世界各地近年陸續將博弈活動合法,產業越來越蓬勃之下,創造商機無限,台灣目前仍受限法規、社會風氣影響,博弈部分尚未合法。本刊針對博弈產業的現況,分別就產業面、社會面、法律面及人才面向等,製作系列報導深入探討。世界各地近年陸續將博弈活動合法,產業越來越蓬勃之下,創造商機無限,台灣目前仍受限法規、社會風氣影響,博弈部分尚未合法,雖然如此,台灣仍有多家博弈代工等相關產業公司,社會卻對該產業不甚理解,以為整個產業鏈等同於博弈、賭博,但事實上博弈並不等同於博弈服務業。
博弈產業現況,主要能分為實體賭場、線上博弈兩類型,對一般人來說,最主觀印象,就是賭場,並直接聯想「賭博」等負面名詞。
不過,博弈產業並非僅有「賭場」,其涉及之廣,甚至形成綿密的產業專業分工、代工,從硬體上,舉凡博弈使用的產品撲克牌、骰子、骰盅、輪盤、機台、影像監控等,或是軟體,包含遊戲軟體開發、賭場營運管理系統、博弈遊戲系統整合服務、網頁設計、行銷推廣、資訊技術服務、真人視訊博弈遊戲服務等,都屬於「博弈服務產業一環」。
把博弈產業想像成線型,提供內容、服務、產品、技術等服務的公司,歸類成「上游」,在台灣至少有上百家公司從事相關行業,其中更不乏上市櫃公司,如研華、廣錠、泰偉等,都屬於博奕產業供應鏈中的一部份。
在「中游」部分為系統商,主要整合上游以及「下游」,至於「下游」部分,較為敏感、在台灣也不合法,也就是所謂「經營商」、涉及營運,會直接面臨玩家、讓玩家投注對賭。
在台灣賭博罪主要有由2條規範,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主要是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賭博財物」、與非「供人暫時娛樂」作為三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