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交通罰單請在15天內繳納罰款,否則200變400 | 全台ATM分佈網
2017年8月12日—總結:大伙兒在收到罰單后15日內,應儘快完成罰款的繳納,若是逾期未交罰款的,從逾期之日起以3%計算滯納金,但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 ...
最近淄博有位車主特別煩惱,起因是不久前因交通違法被交警攔住,罰款200元,後來他出差忘了這茬,2個月後來繳罰款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成400元了!這是怎麼回事?
這位車主很冤枉地訴苦,
明明2個月前交警蜀黍開的是200元的罰單,
但最近去處理時,
竟然變成了400元,
這罰單怎麼還能「漲價」呢?
沒錯,這多出來的200元是交通罰款滯納金。
淄博很多車主都有這種習慣
交通違法都是攢著一塊處理
很少有人注意到有罰款滯納金
交通罰款滯納金到底是啥?
交通罰款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
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52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也正因此,才會發生這位車主罰款逾期2個月未交,罰金翻倍的現象。
這位車主原來是因為
交警現場給他開具的罰單沒有及時去繳納,
而產生了滯納金200元,
都跟之前罰款的錢一樣多了!
那到底哪些罰單才會產生傳說中的滯納金呢?
平時道路上電子探頭拍的算嗎?
交巡警貼在車玻璃上的違停罰單算嗎?
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