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虧子公司半個資本額德信證券董座被解職 | 全台ATM分佈網
2019年9月24日—蔡麗玲指出,依證交法規定,除了對德信證券處罰鍰240萬元,並解除行為時董事長林冠百、吳姓董事兼創投董事長職務,且三年內不可在金融業 ...
德信證券子公司德信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三家公司,狂虧5,500萬元,幾乎是資本額1.15億元近半,金管會開罰!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德信證券對於子公司德信冠群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三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涉督導不周,另自營投資未落實內控制度相關措施,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依法開罰240萬元,並解除前德信證券董事長林冠百、現任總經理廖鴻輝、前吳姓董事、前法遵蔣姓主管、前內稽張姓主管、自營部樓姓主管及前陳姓主管、現任雷姓業務等共八人職務。
蔡麗玲表示,該公司有三大缺失,包括一、德信證券對子公司監督管理不周,德信證券未督促子公司德信創投訂定內控制度,對德信創投監理的查核報告查核不確實,及未按月取得德信創投財務資料等。
二、德信證券遲延向金管會申報,德信創投投資獨身貴族等三家公司發生重大虧損。三、德信證券自營部投資有價證券的買賣分析及虧損控管作業流於形式。
蔡麗玲指出,依證交法規定,除了對德信證券處罰鍰240萬元,並解除行為時董事長林冠百、吳姓董事兼創投董事長職務,且三年內不可在金融業擔任負責人或受僱人。
金管會也命令德信證券停止總經理廖鴻輝、前內部稽核張姓主管六個月業務執行,停止前法令遵循蔣姓主管四個月業務執行、停止前自營部樓姓主管及雷姓業務人員一個月業務執行、停止陳姓業務人員二個月業務執行。
蔡麗玲表示,因董事長、董事被解職,被處分後,德信證券六個月內不得申請下列案件: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增設分支機構、轉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合併。
除此,金管會要求,在會計師出具對於內控制度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的審查意見前,公司不得增加對子公司的轉投資、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子公司德信創投及德信冠群創投管理顧問公司,也不得增加投資。並且要提出改善計劃與時程,並提報股東會討論、維護股東權益。
金管會指出,距離上次證券公司董座被解職已是15年前,當時是寶盛證券董事長因挪用公款而被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