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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2日—對嚴重精神分裂症的病患家屬來說,玉里醫院融合著生與死、悲與喜。...的距離),但玉里的環境和生活品質,在台灣的療養院裡算是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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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排精神病人到玉里?對嚴重精神分裂症的病患家屬來說,玉里醫院融合著生與死、悲與喜。要進入玉里醫院長期收容很不容易,要通過政府層層審核,還要排隊排好幾年。病人送到玉里,表示家屬終於「解脫」了,從此政府接手一輩子,還負責飯錢跟一個月 3000 元的零用錢。但這也代表病人將長期跟家人、跟故鄉隔離,有些家屬因此產生揮之不去的罪惡感。
雖然「社區化」是精神醫學界的圭臬,但台灣嚴重缺乏社區精神復健資源,精神病患家屬不知如何安置病人,只好讓病人在不同的慢性病房間流浪,沒有一套好的復健計畫,同時也造成「過度醫療化」的問題。這時,反而「低收入戶」的家屬,還能慶幸政府為他們設置了「玉里醫院」,至少多一個選擇。雖然有長期跟家人隔離的缺點(台灣任何地方到玉里幾乎都是一段漫長的距離),但玉里的環境和生活品質,在台灣的療養院裡算是很不錯的。至少,空間寬敞,環境清幽。
現在失業率高,玉里醫院居民的生活環境,恐怕許多中年失業的人看了會很羨慕。不過,要送病人到玉里醫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所屬醫院精神疾病養護床收治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九十衛署中字第一○○○一九二號公告
一、為妥善照顧需長期養護之低收入戶精神病人,特訂定本要點。 二、精神疾病養護床收治對象應符合下列要件: (一)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其診斷為慢性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及妄想症者。 (二)無重大生理疾病、法定傳染病、癱瘓或中、重度智能不足者。 (三)未受監護處分或未因受刑事判決在執行期間者。 三、符合前點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收治: (一)無謀生能力且無親友依所得稅法規定予以撫養者。 (二)鰥寡、離異,且子女未成年及父母年逾六十歲或其一等親經證明均無能力照顧病人者。 (三)二等親內二人以上有前點第一款疾病者。 四、申請收治者應備齊下列文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