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徵件】2021 臺灣工藝競賽 | 全台ATM分佈網
2021臺灣工藝競賽簡章1一、宗旨: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 ...
2021 臺灣工藝競賽
一、宗旨: 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展現傳統工藝技藝及鼓勵創新,讓工 藝之美融入生活,進而提升生活文化,促進工藝文化產業發展。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工藝中心)
四、評選基準: (一)巧工技藝:包括作工之難度與細緻精巧,表現出特殊、完美等技術。(60%) (二)造形美感:包括形制、紋飾、色彩、材質等美感與創意之表現。(20%) (三)創新功能:包括設計理念、造形、用途、材料與技術之創新,使用目的之適當實 用功能、耐用性與使用便利性等。(20%)
五、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應為參賽作品之著作人,享有參賽作品著作人格 權及著作財產權。
六、作品規定: (一)作品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未完成之半成品及難以移動、搬運,或是容易破碎、斷裂、變質、變形、脫膠、 蟲蛀及不耐久存之作品,不得參加。作品如因損壞致無法進行評選或展覽,工藝 中心得逕取消其資格且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未組裝前之單件規格長、寬、高,以不超過 120×110×150 公分(含包裝 箱)為原則,編織捲軸類作品折捲後不超過 120×110×150 公分為原則;單件重量以 不超過 80 公斤為原則。精細作品建議加設墊座,並以壓克力罩裝妥固定。 (四)作品不得為模型,送件作品與報名資料圖片須相同,否則工藝中心得逕取消其參 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須以四面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並加入填充物 防護,嚴禁使用碎保力龍與破報紙,外箱請貼妥作品組裝完成之照片。 (六)作品如無完整包裝箱,不予收件。 (七)作品中如有配件是購買而得、非作者親自製作,亦須詳加註明。 (八)所有參賽作品若因空間條件之限制或其它原因,工藝中心有權提出作品修正要 求。
七、獎勵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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