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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請護照的申請人,如果已有英文字母拼寫的外文姓名記載於下列文件中,可優先採用作為護照外文姓名:1.我國政府或外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 ...
發布日期:2021-01-29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資料點閱次數:375941請問我簡式護照資料表上的外文姓名要怎麼填寫?事後可不可以要求更改我的外文姓名?
一、我國護照上的外文姓名是以英文字母記載,如果您的外文姓名不屬於英文系統,那麼必須將這個外文姓名翻譯過來,改以英文字母表達。 第一次申請護照的申請人,如果已有英文字母拼寫的外文姓名記載於下列文件中,可優先採用作為護照外文姓名: 1.我國政府或外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2.我國或國外醫院所核發之出生證明。 3.經教育主管機關正式立案之公、私立學校製發之證明文件。 二、如果您在第一次申請護照時,沒有上述各項有記載您外文姓名的文件,則請將您的中文姓名,以國家語言讀音依順序一個字一個字音譯為英文字母,也可使用本局網站「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臺灣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可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文姓名。已經有舊護照而要求換發新護照或是護照遺失而要求補發一本新護照時,則必須繼續使用原先護照上的外文姓名(註:如果換照時沒有特殊的變更要求,可在簡式護照資料表上的外文姓名欄中填入「同舊照」3個字,不須再逐字填入舊照外文姓名)。 三、外文姓名的排列方式是姓在前,名在後,姓與名合在一起並且將英文字與字中間的空位算在裡邊,總共不能超過39個英文字母。姓之後要加逗點,名與名之間原則上加短橫「-」,以利發音辨識,若希望以空格替代甚或不加空格(名與名相連),可於申請時告知。如中文姓名為陳麗玲,外文姓名原則上登載為CHEN, LI-LING,另亦可應申請人意願登載為CHEN, LI LING或CHEN, LILING。複姓亦可音譯為1個字或2個字(中間空格或加短橫皆可),如中文姓名為范姜大明,外文姓可為FANJIANG, DA-MING、 FAN JIANG, DA-MING或FAN-JIANG, DA-MING。 四、已婚者,外文姓名要不要加冠或改從配偶姓,是根據戶籍登記資料或結婚證明文件辦理。但是,如果戶籍資料上沒有加冠中文配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