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 | 全台ATM分佈網
專利業務[编辑]...根據《專利法》第11條第3項之規定:「代理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專利師為限。」在台灣,除了專利師之外,根據《律師法》,律師也可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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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是一項依據《專利法》及《專利師法》而設置的專門職業頭銜,主要業務依據前項兩法規定,可代理執行專利相關業務。
自2007年7月11日由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11號令制定公布專利師法後,專利師的職業頭銜才正式誕生。
專利師的英文名詞為「Patent Attorney」。
專利業務[編輯]根據《專利法》第11條第3項之規定:「代理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專利師為限。」
在台灣,除了專利師之外,根據《律師法》,律師也可以執行相關專利業務。[3]
另外,專利師可辦理專利訴願或專利訴訟,因此可出庭辯論,在訴訟中其主要任務是作專利技術分析。專利師的法袍顏色為黑底鑲黃邊。
專利師節[編輯]配合2018年為《專利師法》施行十週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指定4月26日「專利師節」。4月26日同時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所指定的「世界智慧財產權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專利師資格[編輯]若欲成為專利師,首先必須報考考選部每年舉辦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可獲得「專利師考試及格證書」。
及格後,接著必須參加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所辦理的職前訓練與研習實務,順利結業才可取得「專利師證書」。
最後,取得證書者必須先加入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成為會員後才可正式執業。
專利師考試[編輯] 參加資格[編輯] 必須有中華民國教育部承認的專科以上學校,包含理、工、醫、農、生命科學、生物科技、智慧財產權、設計、法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