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活動 | 全台ATM分佈網
(1)活動期間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感應購物享2%回饋金。(2)活動期間每實體卡每月回饋上限100元,每月回饋總金額上限60萬元,達當月 ...
活動期間:2021/1/1~2021/12/31 活動說明: (1)活動期間以「台灣行動支付APP」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感應購物享2%回饋金。 (2)活動期間每實體卡每月回饋上限100元,每月回饋總金額上限60萬元,達當月活動回饋總金額上限,即停止回饋。 回饋金說明: 結算回饋週期為兩個月一次(110年1月至2月、110年3月至4月、110年5月至6月、110年7月至8月、110年9月至10月及110年11月至12月),回饋金最遲將於每波回饋週期結束之次兩個月內回饋至持卡人帳戶。適用銀行: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上海銀行、台北富邦、兆豐銀行、臺灣企銀、陽信銀行、中華郵政、遠東銀行、元大銀行、台新銀行、日盛銀行、中國信託等 17 家金融機構
注意事項: 1.本活動信用卡感應式交易限Android 6.0以上具NFC功能手機使用。 2.本活動消費購物僅限國內一般消費(含台、澎、金馬地區之信用卡消費交易),另現場交易狀況依各店家(商家)現場刷卡機、POS機設備回傳資料為準,且不含國外交易(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交易幣別非新台幣,或是被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之交易);或購買商品禮券、加值卡類、遊戲點數、代收售商品及預授權交易;或繳納稅款、信用卡費、學費、醫療費、公用事業費用、各行政機關規費或罰鍰、燃料費、保費、代扣基金等非消費款項;或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如停車場、餐飲店、販賣機等)或其它經本公司公告不回饋之項目。信用卡分期付款以一筆交易及總金額計算,且第一期需已請款入帳。 3.每筆成功交易之回饋金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新臺幣元。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之「消費日」為準,以交易先後順序計,退貨、取消之交易不列入計算。 4.每月回饋總金額如提前達上限,本公司將以「台灣行動支付APP」推播通知,並於活動網頁公告。 5.發卡機構執行回饋時,符合回饋之「HCE手機信用卡」及「台灣行動支付APP」均須為有效,若上述任一條件非為有效狀態,則取消回饋資格。 6.回饋金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無法要求領現或溢繳領回、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 7.參加本活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