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光電 | 全台ATM分佈網
2018年1月29日—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昱晶能源科技(股)公司(以下稱「昱晶能源」).昇陽光電 ...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7/1/29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昱晶能源科技(股)公司(以下稱「昱晶能源」)
昇陽光電科技(股)公司(以下稱「昇陽」)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公司(以下稱「新日光」)
(昱晶能源、昇陽、新日光合稱「各方」)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新日光為存續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變更為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昱晶能源與本公司為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為合力打造一具有國際競爭力之太陽能旗艦級企業,建構一個共生共榮的整合平台。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存續公司將引進資本並持續擴展營運規模,整合資源以達營運效率最佳
化,維持太陽能電池技術領先,投資模組產能與電廠開發業務以擴大出
海口。
藉由上述垂直整合的商業模式,存續公司將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之太陽
能旗艦級企業。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