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及學生人數 | 全台ATM分佈網
學雜費作業,學生不須再辦理任何手續)。○未符合補助條件→不予扣除隔年2月份學雜費。《故109學年上學期學雜費,逕請前往申辦就學貸款·或至金融機構繳費》.
【112學年度本校日間部弱勢助學】
一、申請流程: ※申請資料均由學生逕行下載列印,並依本校各項規定期限內備齊文件繳交, 送交方式如右:1.親洽生輔組辦理 或 2.掛號郵寄至生輔組(以郵戳為憑)。
二、助學計畫下載(←← 請點閱瀏覽)[1]
三、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18日(一)起 至 112年10月20日(五)下午17:00時截止收件。 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掛號件--以郵戳為憑)
四、申辦時間:週一~週五(例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及下午:1330~1700
五、申辦項目:1.助學金、2.生活助學金、3.緊急紓困助學金、4.校外租金補助。 (依個人需求,可同時申請多項,爰各項規定之相關資料及證明必須自行各別影印檢附,無法共用)
六、申辦資料:由學生自行下載相關申請表單,並請詳閱計畫內容。
七、助學金補助方式:上學期申請→資料送教育部查核 ●符合補助條件→ 下學期補助(由生輔組辦理扣除113年2月份學雜費作業,學生不須再辦理任何手續)。 (112-2學期補助金額:四技部另有加碼"行政院定額減免")←←請點閱瀏覽[2] ●未符合補助條件→ 不予扣除隔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