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生助學金說明 | 全台ATM分佈網
1.家庭年所得未超過70萬元。·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2萬元。·3.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
一、【申請及收件日期】
於新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一個月內開放線上申請(可參考當年度學校行事曆)。 (一學年申請一次,核定後將於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內進行扣除)。 ※ 學校為配合教育部平台作業,逾期申請者,依規定不予受理,不得有異議,請欲申請之同學注意相關作業時程!
二、【申請條件】
(一)本校各學制學籍學生且有戶籍登記之本國國民,並符合下列情形者始可申請: 1.家庭年所得未超過規定金額(大學部90萬、碩博士班70萬)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2萬元。 (但利息所得來自18%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超過100萬元者, 請依規定時間內,檢附家庭應計人口之前一年度所得清單及相關佐證資料。) 3.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與轉學生除外)。 5.非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 6.未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或獎助學金。 (二)家庭應計列人口為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三、【應繳資料】 ※請將下列資料,繳交至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表:請至「e校園服務網」填寫完整資料後,列印紙本。 (二)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或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含上述家庭應計列人口及詳細記事)。
四、【大學部與碩博班各等級之補助金額】
(一)大學部
大學部補助級距與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