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會不會倒的問題,提供給各位參考! @ 大白鯊 | 全台ATM分佈網
外商蘇黎世人壽撤資後,原有保戶由遠雄人壽接手;宏福人壽改為宏泰人壽;三商人壽與美商美邦人壽合併改為三商美邦人壽;富邦人壽 ...
企業的經營,合併或改組是很正常的; 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如果倒了,影響最大的是"股東"利益,保戶的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 回顧以往股票上萬點時,以國泰為例,曾經創下1975元、這個台股至今無人能敵的天價,但是保戶的理賠或給付並不會因此而增加;反之,國泰股票跌至30元不到時, 理賠或給付也沒有因此而減少的。 因為"股價"是股東權益,並非保戶權益, 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因合併或倒閉案例:
最早期的國光人壽由國泰、新光等共同承接; 第一人壽改慶豐人壽,又改為保誠人壽;現在又賣給中國人壽 中興人壽改為遠雄人壽; 外商蘇黎世人壽撤資後,原有保戶由遠雄人壽接手; 宏福人壽改為宏泰人壽; 三商人壽與美商美邦人壽合併改為三商美邦人壽; 富邦人壽併入澳商花旗人壽; 統一人壽,民國88年更名為統一安聯人壽,96年統一集團退股改名為安聯人壽; 全球人壽民國90年概括美商全美人壽、澳大利亞商安盛國衛人壽; 安泰人壽被喬治亞人壽合併,也更名為ING安泰人壽,現今又賣給富邦人壽等....
上述合併接受或改組的保險公司,皆聲明: 承受原保險公司之原有保單內容,保戶的權益絲毫不受任何影響!因為保戶的權益是跟著保單契約內容、而契約內容是依法而定。〈可洽詢上述保險公司是否如上述所言〉 除非不再繼續繳交保費了!那當然是會影響保單的效益。 所以,不論是買的是那一家公司的保險,是一樣安全的, 不同的是理賠是以各家公司的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為標準, 並不是取決於公司的品牌、大小或是個人的喜好做為理賠標準。 到目前為止,台灣並沒有像日本那樣, 因累積銷售太多高預定利率個人年金保單而致倒閉的情形。
事實上,自民國90年7月依修正後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之二: 接管人依前項第八款讓與全部或部分營業、資產或負債時, 如受接管保險業之有效保險契約之保險費率「與當時情況有顯著差異」,非調高其保險費率或降低其保險金額,其他保險業不予承受者,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其保險費率或保險金額。 台灣為何自200...